南方周末近日发布了一篇揭露“中广通”系公司假冒央企、国企的重磅报道,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。然而,在这篇报道背后,却隐藏着一起严重侵犯新闻记者采访权的事件。 

据南方周末披露,今年7月20日,该报记者前往中广通科技(云南)有限公司采访,在亮明身份出示记者证后,遭到了该公司负责人张炼等多人的野蛮对待。记者的手机被抢夺,一度被困,数次被威胁“打死”“杀掉”。记者随即报警,但直到事发18天后的8月7日,该公司才把记者的手机交给警方,理由是“在新的办公场地清理办公物品时,发现一部手机”。 

南方周末还公布了事发时的音频资料,完整记录下了中广通科技(云南)有限公司对记者的暴力行径。音频中可以听到,张炼等人辱骂、威胁、限制记者人身自由、抢夺记者手机,并多次喊出“打死你”“杀了你”等恐怖的话语。 

这样的事件令人震惊和愤慨。新闻记者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扰、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。这是《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》第五条明确规定的。而中广通科技(云南)有限公司人员不仅无视法律规定,还对执行职务的新闻记者实施了暴力侵害。这无疑是对法治和新闻自由的严重挑战。 

更令人不解和失望的是,当地公安机关对这起事件的处理态度和效率。据南方周末报道,截至目前,当地派出所仍在对该案进行调查。一个多月过去了,涉事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。这是为什么?难道是因为中广通系公司假冒央企、国企而有所顾忌?难道是因为涉案金额巨大而有所利益牵扯?难道是因为当地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? 

无论如何,这样的拖延不作为都是不可接受的。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重要力量,应该秉持公正、专业、高效的原则,及时查明案件事实,依法追究涉事人员的责任,还新闻记者一个公道,还社会公众一个清白。 

同时,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对此事件保持高度关注,支持南方周末记者的合法权益,支持新闻自由和法治精神,揭露和抵制一切假冒央企、国企的违法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正义。

作者|程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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